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不必對偷雞腿的故事過分解讀
偷雞腿母親的故事,一波三折,反轉(zhuǎn)、反轉(zhuǎn)、再反轉(zhuǎn)。我卻覺得,這個事件其實就是我們自己感動了自己。從這個母親的角度看,她不過是做了一個選擇,一個錯誤的選擇。
“為了孩子”是一個理由,但這絕不能成為盜竊的理由,更與偉大無關(guān)。事情報道出來后,很多網(wǎng)友心情激動地評價說:“貧窮讓母親為了孩子放棄了做人尊嚴(yán),這是母愛的偉大?!比绻@個理由成立的話,那么大部分小偷都可以是英雄了,誰不是迫于生計呢?況且還有一些人連病都看不起。
在相關(guān)的采訪報道中,我還留意到一個細(xì)節(jié):這個母親帶孩子來看病,投奔了當(dāng)?shù)匾粋€親戚,案發(fā)時說給孩子看病只剩300塊錢了,眼看就撐不下去了。注意“300塊”與“眼看”這樣的字眼,不是我在這里吹毛求疵,只是想從邏輯上證明,如果單純就給孩子吃一個7塊錢的雞腿,那么偷真心不是這位母親的最后選擇,這就是她的一時糊涂。
然后,再從警方、媒體包括愛心者的捐款行為看,大家捐款的目的不是為了給孩子吃雞腿,而是為了給孩子看病。如果孩子沒有病,當(dāng)媽的就是偷只雞回來,估計也不會有人捐款。同樣道理,即使沒有偷雞腿,如果大家發(fā)現(xiàn)孩子看病困難,估計也會有善良的人慷慨解囊。偷雞腿只不過是大家發(fā)現(xiàn)孩子有病的原因,邏輯上真的與捐款目的無關(guān)。所以說,因為偷雞腿而獲得30萬元捐款,這個命題不成立。
其實,這位母親拿雞腿時并不一定多想,就是隨手把雞腿塞包里而已。就像我們小時候最煩做的語文閱讀理解一樣,出題老師總會問,作者在寫這段文字時的心情是什么?想的什么呀?其實作者有時候真沒多想。
整個事件實際上可以這樣概括:警察處理一起治安案件時,發(fā)現(xiàn)了一個孩子患腎病卻無錢醫(yī)治,然后發(fā)出捐款的號召,隨后在媒體的宣傳推動下,大量愛心人士紛紛捐款,幫助這個孩子暫時渡過難關(guān)。就這么簡單,跟偷雞腿真的沒什么關(guān)系。當(dāng)然,部分媒體在宣傳時,導(dǎo)向確實也有點跑偏了。所以說,每個人對待這個事件都應(yīng)該淡定從容些。
指點江山者沒必要盯著一個7塊錢的雞腿不放,口誅筆伐者因為人家超市、警察都沒有怎么著,關(guān)你什么事?慷慨解囊者也不必糾結(jié)是不是慣偷的事情,因為錢是捐給孩子看病的。說俗點兒,做慈善是給自己積德,說雅點兒,世界是自己的,與他人無關(guān)。
真正需要思考的恐怕應(yīng)該是決策者,究竟怎樣才能讓老百姓看得起病,究竟怎樣才能避免再出現(xiàn)類似的事情。(馬岳君)
編輯:劉文俊
關(guān)鍵詞:偷雞腿母親 偷雞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