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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偽慈善刷禮物 實為詐騙
主播為了牟取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讓網(wǎng)友誤以為他們在行善,并以贈送“禮物”的方式給予金錢上的支持,這就構成了刑法上的詐騙罪。
至少3名快手平臺主播被指在四川涼山州某農(nóng)村做“偽慈善”:發(fā)錢結束后就收回,為增加效果甚至往孩子臉上抹泥。11月6日,記者從涼山州委宣傳部獲悉,當?shù)孛裾块T、公安機關已就事件展開調查。
為什么要“假發(fā)錢”?一名主播直言,“只是為了給快手直播號漲粉絲,讓粉絲們在觀看自己獻愛心的時候刷禮物”。而所謂禮物都是真金白銀,刷禮物其實就是在刷錢。粉絲花錢購買虛擬“快幣”,再用“快幣”購買虛擬禮物送給主播,直播平臺則以一定比例獎勵主播。
這其中蘊含的利益著實驚人,“如果運氣好,一天掙個一萬塊,不在話下”。更有主播坦言,“到明年5月份以后可以賺兩千萬”。雖然這種刷錢模式和直接發(fā)生在詐騙者與受害人之間的傳統(tǒng)詐騙有所不同,財物在現(xiàn)實與虛擬之間、不同主體之間經(jīng)歷了多重轉化,但在本質上,主播為了牟取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讓網(wǎng)友誤以為他們在行善,并以贈送“禮物”的方式給予金錢上的支持,這就構成了刑法上的詐騙罪。
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以慈善的名義進行詐騙,相對普通詐騙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也正因此,最高法與最高檢出臺的《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guī)定,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發(fā)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shù)人實施詐騙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須酌情從嚴懲處。目前,涼山警方已展開調查,期望網(wǎng)絡平臺與受騙網(wǎng)友能配合警方,舉報并提供證據(jù)材料,這不僅是在維護自身權利,更是在履行企業(yè)的社會責任與公民的法定義務。
還須指出,主播們大搞偽慈善,吸粉吸金,遠非孤例。正如卷入本次偽慈善風波的主播“快手杰哥”所稱,“這是‘快手慈善圈’的通用法則,直播慈善能上熱搜榜,粉絲漲得快,有了粉絲就有了一切”。若不是“貴圈”內訌,真不知道這種“通用法則”還會運行多久。“慈善圈”淪為了詐騙圈,不得不說,直播平臺脫不了干系,平臺沒有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不說,甚至有為了牟利放縱惡行之嫌。
從這個角度講,受害者有權要求直播平臺與偽善者共同退還所有的贈與利益。而直播平臺也有必要主動擔責,向受害者退回購買禮物的花銷,相關損失再向行騙主播追償,這才是負責任的態(tài)度。這件事也再次提醒人們,若以不靠譜的方式行善,不僅可能讓一己善心打了水漂,更可能為違法犯罪提供土壤。
這件事中還有一個細節(jié)值得關注,涼山州公安局7日發(fā)布消息稱,已將進行偽公益活動的相關人員驅離涼山。驅離涼山,顯然不是解決問題的良策。既然已涉嫌違法,還請涼山相關部門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禮物 詐騙 慈善 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