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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平年代,我們應該過正常生活
不過,對于許多國民來說,其在和平國家本應享有的生活安定感、安穩(wěn)感和安全感,常常被諸如這幾日為人們所擔心的疫苗案之類的不可預期之事破壞殆盡。在如此長的和平時間內(nèi),人們并沒有在和平狀態(tài)下建立起正常的生活預期和秩序預期。而不正常的預期,就是確定地預期不可預期之事會在不可預期之時出現(xiàn)。這樣的預期,其實就如同知道達摩什么什么之劍懸在頭上,或者知道雙腿健全的樓上之鄰剛剛扔掉了一只靴子。
這種源于生活經(jīng)驗的非正常預期,不應該是一個和平國家的民眾所具有的預期。懷有這樣預期的民眾,今天擔心毒奶粉,明天擔心病毒疫苗,后天擔心網(wǎng)店送黑食品……整天生活在擔心不完的擔心當中,完全不像生活在一個非戰(zhàn)和平狀態(tài)持續(xù)了幾十年的國家當中。
今天(3月23日),有媒體報道說,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已經(jīng)對非法經(jīng)營疫苗系列案件做出批示,要求食藥監(jiān)總局、衛(wèi)生計生委、公安部要切實加強協(xié)同配合,徹查“問題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相關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絕不姑息。
在相當程度上,人們對社會秩序的信心和對生活秩序的預期是建立在對政府行為的預期之上,也是建立在對政府行為的制度性可控的基礎之上。當意外、災難和不可預期之事出現(xiàn)之時,人們最大的恐慌,往往基于政府行為的不可預期和不可控。而恰是在意外、災難和不可預期之事發(fā)生之時,人們由政府對待和處理這些事件的方式和方法,可以形成人們對這些意外、災難和不可預期之事是否還會再次出現(xiàn)的預期。
6年前,曾有《山西疫苗亂象調(diào)查》的報道問世。該文所揭露的疫苗亂象及其嚴重后果,震驚了國民。疫苗亂象的要害在于,它不僅為害當下,更為害長久。更可怕還在于,在6年之后,疫苗亂象再現(xiàn)。6年前說好的嚴肅處理,為何剛過了6年就不嚴肅了呢?這叫人們?nèi)绾晤A期后幾年?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和平年代 災難 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