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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新舉措,新在哪?利好誰?
央視財經評論 稅改新舉措,新在哪?利好誰?
日前,國務院印發(fā)《實施更大規(guī)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出臺了關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的三方面政策措施,旨在進一步理順央地財政分配關系,有力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被稱為財稅體制改革中“最難啃的骨頭”。此次方案出臺的政策措施新在哪?利好誰?
10月10日晚,《央視財經評論》邀請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和央視財經評論員劉戈做客演播室,深度解析。
稅改新舉措 新在哪?
新聞鏈接:《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保持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穩(wěn)定。進一步穩(wěn)定社會預期,引導各地因地制宜發(fā)展優(yōu)勢產業(yè),鼓勵地方在經濟發(fā)展中培育和拓展稅源,增強地方財政“造血”功能; 二是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為緩解部分地區(qū)留抵退稅壓力,增值稅留抵退稅地方分擔的部分(50%),由企業(yè)所在地全部負擔(50%)調整為先負擔15%,其余35%暫由企業(yè)所在地一并墊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稅分享額占比均衡分擔,墊付多于應分擔的部分由中央財政按月向企業(yè)所在地省級財政調庫; 三是后移消費稅征收環(huán)節(jié)并穩(wěn)步下劃地方。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huán)節(jié)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后移至批發(fā)或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huán)境。 白景明:建立穩(wěn)定地方稅收增長的長效機制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白景明:這次改革是在減稅降費大背景下實施的,隨著減稅降費深入,稅收增長下調,反過來又影響到減稅降費的可持續(xù),在一些經濟相對落后地區(qū)更明顯。所以,為了保證地方能夠繼續(xù)進行減稅降費,通過調整收入劃分,增強地方收入增長的可能性邊界。 這當中有一個“不變”和“變”:“不變”是五五開不變,這是穩(wěn)定預期,原來2016年營改增后,增值稅中央和地方五五開,之前是中央七五,地方二五,但五五開還有一個說法,它是一個兩三年的過渡措施,現在時間快到了,到底往后還是不是這么一個比例,這個要盡快明確下來,不明確下來地方不好安排明年的預算,甚至“十四五”規(guī)劃也不遠了,也會涉及到那時的規(guī)劃設計。那“變”是什么呢?變的是中央在這塊兒可以多負擔一些,特別是困難的地區(qū),同時也是保證減稅降費,特別是減稅可持續(xù)。
稅改新舉措 利好誰?
新聞鏈接:財政部部長劉昆談減稅降費(9月24日)
中國今年的減稅降費規(guī)模是空前的,在世界上、我國財政史上,以前都沒有這么大規(guī)模。 從今年的實施情況看,執(zhí)行情況和預期基本相符。從減稅量來看,比我們原來預計還會多一些。按照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全年將減輕企業(yè)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2萬億元,從今年1-7月份的情況來看,全國累計新增減稅降費13492億元,其中新增減稅11740億元。白景明:收入劃分調整最根本是保民生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白景明:這一次收入劃分調整改革,最直接的當然是為了確保減稅降費可持續(xù),或者不至于因為地方財政緊張而導致減稅降費在實施中走樣,但最根本的還是保民生。收入劃分改革增強了地方收入,這樣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時候,它的資金相對充裕了,就更不能打折扣。
劉戈:消費稅征收后移有助地方促消費
央視財經評論員 劉戈:消費稅一直屬于中央收的稅,以前國稅地稅分開的時候,國稅收這部分稅,實際上是從企業(yè)生產出廠,進入到流通環(huán)節(jié)就開始收這個稅,這個稅收了也不歸當地使用,進入中央財政里面,再進行轉移支付?,F在這個方向就是說要把這個稅逐漸變成在什么地方銷售,稅就交在哪兒。這樣有一個什么好處呢,就是它能夠更多促進地方消費,可能地方在政策設計上,也更愿意促進這樣的一些消費。
白景明:新舉措有助于實現健全地方稅收體系的改革目標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白景明:健全地方稅收體系的改革目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來的,在當下實施更大規(guī)模減稅降費的背景下,也提供了一個加快改革步伐的契機,就是聯(lián)動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的關系,尤其是這次調整啟動了將原來中央的一些稅種下放給地方,雖然是漸進式的,但這個啟動以后,后邊就會有連續(xù)、有突破性意義。
來源:央視財經(ID:cctvyscj)
編輯:秦云
關鍵詞:稅改 中央 地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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