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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發(fā)布數據:開車使用手機導致大量交通事故
開車使用手機將成整治重點
今年5月24日,浙江麗水饒某駕駛一輛別克轎車,途經S333六東線52km+710m處(青田縣船寮鎮(zhèn)雷石村),因使用手機致車輛駛出路外,與前方路肩外行走的詹某相撞,之后車輛返回路面,又與一貨車相擦,造成行人詹某死亡、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3月22日,江西人陳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途經S19甬臺溫復線高速公路象山方向20km+600m處,與前方因道路擁堵在快速車道內緩行的多輛車子發(fā)生追尾,造成2死8傷、8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陳某使用手機分心,臨近前車,未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2015年,由福特汽車委托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9%的中國車主存在開車過程中看微信的危險行為,36%的車主開車過程中有刷新微博的危險行為。
據了解,世界上已有約50個國家和地區(qū)明令禁止司機在開車過程中打電話,有的國家對此處罰十分嚴厲。如新加坡在2015年禁止司機駕車時手持及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任何電子產品,如開車時違反,將面臨最高12個月監(jiān)禁及2000新加坡元的罰款。英國道路交通安全新法規(guī)規(guī)定,開車打電話的行為一旦被發(fā)現,可能面臨“危險駕駛”的起訴,最高可判入獄兩年。美國已有39個州禁止開車發(fā)短信。在日本,即使司機手里拿著手機,也被視為使用手機。
浙江省交警部門表示,開車使用手機行為已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大敵,下一階段,開車使用手機將成為全省整治的重點。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記2分,罰款50元至200元。
交警部門提醒,當司機駕車時遇上緊急的事需要通電話,應將汽車暫時停放在支路、臨時停車點,或其他允許臨時停車而且不影響交通的地方,通完話后再繼續(xù)駕車。
陳誼 實習生 張晨怡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董碧水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手機 開車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