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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稅草案已成型 專家:2020年前或出臺
相較房產稅而言,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我國正式提出對居民住宅征收房地產稅是近幾年的事情。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由此定下了房地產稅先立法、后改革的“稅收法定”原則,即“如果沒有相應法律做前提,政府則不能征稅”。
之后,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就此展開。但此次房地產稅的立法跟以往的部門立法大不相同。此次房地產稅法的起草,是由全國人大預算工作委員會牽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同時也吸收了一些專家,組織形成一個團隊來共同起草。
廣受關注的是,在房地產稅法中,是否會將現(xiàn)有的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并起來。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此前表示,房地產稅改革要把現(xiàn)有的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并起來,已確定無疑。這則意味著,房產稅將增加房地產保有環(huán)節(jié)的稅負,而且是以房地產的評估值為征稅基礎,其他諸如土地增值稅、契稅等暫不納入。
草案是否真如倪紅日所言“要把現(xiàn)有的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并起來”,尚不得而知,不過,《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獲悉,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已經基本完成。
“草案起草已經有一兩年了。起草完成后,還要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F(xiàn)在初步草案已經有了,至于什么時間出臺,取決于高層對整個經濟發(fā)展現(xiàn)狀的判斷以及納稅人的共識形成?!眲ξ恼f。
中國房地產稅的改革方向已經清晰明朗:重大改革要有法有據(jù)。但是,對于征收房地產稅,目前仍有較大的爭議:一是征收目的問題,二是如何征收的問題。這些仍需時間厘清。
編輯:梁霄
關鍵詞:房地產稅 草案 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