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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行政應訴,建設法治政府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7月7日電題:推進行政應訴,建設法治政府——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白陽
國務院辦公廳7日向社會發(fā)布《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圍繞行政應訴的相關熱點問題,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強化行政應訴有助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和主要意義。
答:行政訴訟是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應訴工作是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行政訴訟法施行以來,各地區(qū)、各部門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消極對待行政應訴、干預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執(zhí)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到位、行政應訴能力不強等問題依然存在,有的還較為突出。
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對被訴行政機關的行政應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zhí)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尊重并執(zhí)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按照中央部署,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對行政應訴工作相關問題作了深入研究調(diào)研,廣泛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在此基礎上起草的意見送審稿經(jīng)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意見對指導和督促各地區(qū)、各部門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依法及時有效化解行政糾紛、自覺接受司法監(jiān)督、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問:起草意見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一是堅持從實際出發(fā),體現(xiàn)問題導向,針對實踐中的突出問題,有的放矢。
二是注重銜接,突出重點。針對行政審判“立案難”“審理難”“執(zhí)行難”問題,意見在與《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guī)定》、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新出臺的司法解釋等有關規(guī)定做好銜接的基礎上,重點對防止行政機關消極應對行政審判,督促行政機關積極履行行政應訴義務和規(guī)范行政應訴工作提出要求。
三是強調(diào)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化解行政爭議的能力和水平,對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加強行政復議工作,也提出明確要求。
編輯:楊嵐
關鍵詞:行政 應訴 行政機關 人民法院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