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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墳失火鏟祖墳”雷人標語何其多
近日,一張關于清明掃墓安全公告的圖片在網(wǎng)絡上引起廣泛關注。該圖片稱,上墳祭祖時如引起火災,“除追究刑事責任外,并鏟除祖墳”。記者致電湖北省隨州市安居鎮(zhèn)負責林業(yè)工作的范姓工作人員,他向記者證實:確實有此公告,內(nèi)容是護林隊制定的。有關標語當中的“鏟除祖墳”的表述,這位負責人稱:“發(fā)布此則安全公告主要是起一個防范作用,并且提醒村民注意防火?!?/p>
上墳祭祖是生命力極強的習俗,即便號召移風易俗,也不應該采取威嚇和連坐手段。如果祭祖時引發(fā)火災,當然應追究責任,但是,該不該追究刑責,護林隊并非法院,有何理由稱追究刑責,至于鏟除祖墳更顯瘋狂,火災是火災,祖墳是祖墳,不能因有火災就鏟祖墳,這種株連心理背棄現(xiàn)代法治與文明。鏟人祖墳,歷來被視為逆天之舉,如果動輒鏟人祖墳,當事人不給你拼命?
誠然,號召祭掃注重安全確有必要,但是這種粗劣的口號顯得很低級,也與法治精神相悖,即便確有作用也不宜提倡。更該思考的是,我們的一些基層部門為何總熱衷于炮制極其夸張的標語或口號?比如,多年前的一些計生標語,“寧可添座墳,也不添一人”,“一人超生,全村結扎”……充滿暴力和恫嚇。還有一些標語不尊重人權,涉嫌侮辱人,“養(yǎng)女不讀書,不如養(yǎng)頭豬”。至于一些與法治文明相抵牾的標語更是不勝枚舉,比如“對正在搶劫的車匪路霸可以當場擊斃,群眾打死有獎”、“搶劫拘捕,當場擊斃”、“非法上訪一次拘留,二次勞教,三次判刑”……
有些明顯不合時宜的標語越來越少了,但是像上墳失火鏟祖墳的標語或威脅式提醒的宣傳語并未絕跡。此前,一些地方已經(jīng)清理措辭僵硬的標語?,F(xiàn)在看來,清理奇葩標語不可畫上句號。
平心而論,標語不是萬惡之源,有些標語確實生動活潑,在通俗易懂之中將國家大政方針口號化,并深入民間。但也看到,有些標語經(jīng)不起推敲,比如,“放火燒山,牢底坐穿”、“養(yǎng)女不讀書,不如養(yǎng)頭豬”、“不娶文盲妻,不嫁文盲漢”、“此地區(qū)嚴禁招嫖”……這些標語之所以出現(xiàn),與擬就標語的官員素質(zhì)不高有關,也與其工作作風簡單粗暴有關,他們總以為對待基層民眾就得來狠的,就得通過最直白的標語達到最直接的效果。
既然不少標語已經(jīng)引發(fā)非議,為何標語崇拜仍然難以祛除?究其因不外乎兩點,一是惰政思維,希望標語一出就能達到上可傳達中央政策、下可百姓接受的目標,因此在炮制標語時故意注入恫嚇之氣,以期“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二是不得不如此。在有些地方,宣傳標語的多少甚至成為政績考核標準之一。有報道稱,某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說:“如果一個精神下來,或者開展某項工作之前,口號和標語的宣傳程度是有規(guī)定的,下級單位要按照規(guī)定完成任務。”所謂的“沒有標語,就意味著工作不認真,不負責”,不是虛妄之談,一些基層官員深有體會,不得不迷戀標語。
朱自清先生說過,“標語口號既然多而且濫,就不免落套子,就不免公式化,因此讓人們覺得沒分量,不值錢”。誠然,如果推進工作非要依賴標語,標語要么大而空,要么惡狠狠,只會適得其反。當前,不能否定所有的標語,也不能將所有的標語都清理殆盡,但是,那些兇狠而背離法治精神、公序良俗的標語,理應被早日掃入垃圾箱,最關鍵的是,相關部門應破除標語崇拜。(秦 川)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上墳失火鏟祖墳” 雷人標語 掃墓安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