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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呵護民生福祉
“嚴懲各類刑事犯罪”“嚴懲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嚴懲網絡犯罪”……兩高報告總結2015年工作時,以一項項數據、一個個案例詮釋了司法為民的原則,彰顯了匡扶正義的特色。
高舉公平正義利劍,細致審理糾紛案件,嚴厲打擊違法犯罪,體現出司法隊伍的責任與擔當。福喜偽劣產品案、王少寶假藥案、騰格里沙漠環(huán)境污染案等社會關切的大案要案嚴查不怠,一大批違法犯罪分子受到應有懲處,保障了人民權益,維護了社會秩序,進一步筑牢法治根基。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是維護人民根本權益的重要屏障。在經濟轉型、社會轉軌時期,利益訴求多樣,社會矛盾多發(fā),司法工作面臨新的挑戰(zhàn)。
民之所盼,施政所向。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人民群眾關切開展司法工作,是司法為民的重要體現。今天,面對違法犯罪新情況、老頑疾,突出重點,提高司法的針對性、有效性,是維護法律尊嚴、呵護民生福祉的當務之急。
公正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有序推進司法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堅定不移提高司法隊伍的辦案能力和水平,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心田,必將推動法治中國建設穩(wěn)步前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司法 公平正義 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