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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詳解40名"百名紅通人員"歸案后都是啥下場
移送審查起訴或正在偵辦的13名,分別是:
山東省儲士林、重慶市巴連孝、遼寧省周世勤、浙江省楊秀珠、河北省韓建鵬、浙江省楊進軍、北京市方翠英、山東省邱渤海、廣東省王雁威、湖北省蔣謙、湖北省王誠建、遼寧省王佳哲、浙江省李世喬。
有人緩刑有人實刑體現(xiàn)寬嚴相濟
根據40名“紅通”人員歸案后的情況,基本上接受勸返投案自首的人員都判處了緩刑,強制遣返的則判實刑。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黃風:
這很鮮明地體現(xiàn)了對外逃人員是不是接受勸返,在這個問題上,寬嚴相濟的政策。執(zhí)法機關、司法機關按照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程序嚴格執(zhí)法,并且確保了被告人刑事訴訟的正當權力。所以,我認為公布這些事實,對我們刑事司法制度、對我們人權保障制度的一些疑慮,是一個最有力的消解。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先后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追回外逃人員2873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476人,“百名紅通人員”40人,追回贓款89.9億元,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勝利。一個個被追回的外逃人員案例一再證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沒有出路。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中紀委 40名"百名紅通人員"歸案 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