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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男子保護區(qū)內持槍狩獵 竟把民警當獵物射擊
民警聽槍聲判斷,狩獵者所持槍支是每次上膛填藥只能擊發(fā)一次的射釘槍。民警立即亮明身份,打開手電追擊狩獵者。在聽到是警察后,狩獵男子掉頭朝著出口方向逃跑。與此同時,正在出口蹲守的民警聽到了槍聲和吶喊聲后也展開對狩獵者的圍捕。經過搜查組和蹲守組的前后夾擊,二十分鐘后,這名狩獵者在保護區(qū)出口200米處被擒獲。民警當場在其身上查獲射釘槍1支、子彈26枚及被獵殺的半只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毛耳飛鼠死體。
圖為男子的作案工具?!〗庑鄄?攝
經警方偵查查明,3月26日下午,家住勐臘縣龍林村委會的李某因閑來無事,便攜帶從老撾購買的射釘槍進入當?shù)厝朔Q“南貢山”的保護區(qū)狩獵。當晚22時,李某在保護區(qū)內成功獵殺到一只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毛耳飛鼠。在將毛耳飛鼠拔毛烤著吃完一部分后,李某繼續(xù)在保護區(qū)內狩獵。3月27日凌晨2時,李某行進在一個半坡上時,隱約看到幾個黑影。由于天太黑,加之李某在烤吃毛耳飛鼠時喝了一點酒,誤把正在潛伏的森林警察當做獵物,開槍射擊。所幸民警及時發(fā)現(xiàn)李某蹤跡臥倒,加之李某也沒來得及瞄準就射擊,所以并未擊中民警。
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云南保護區(qū) 持槍狩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