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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霾壓城 應急預案該改就得改
新華社北京12月2日電題:霧霾壓城,應急預案該改就得改
新華社記者張建、姜偉超
天津市日前修訂并實施新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降低預案最低啟動條件,簡化預案啟動程序。天津的這一做法,回應了民眾關于完善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制的關切,為政府更有效、及時應對重污染天氣提供了制度上的有力保障。
北京市環(huán)保監(jiān)測中心主任張大偉也表示,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已改版3次,經(jīng)過這次空氣重污染過程,有可能未來會做進一步的修改、完善,將污染程度、持續(xù)時間等一并考慮進來,作為預警啟動的前提條件。
近年來,為減少霧霾對百姓的危害,我國很多城市先后制定了大氣污染應急預案,規(guī)定了各部門的職責,也規(guī)定了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標準和應對舉措。然而,一些地方的應急預案存在啟動門檻較高、應對舉措不合理等問題,應急措施啟動門檻與群眾對霧霾的感受存在巨大差距,并在執(zhí)行過程中還不時遭遇“梗阻”,應急預案沒有很好地發(fā)揮出應有的應急作用,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為政之道,以順民心、厚民生為本。應急預案關鍵在于應急,不能搞成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一方面,應急預案不能一成不變,地方有關部門應及時發(fā)現(xiàn)預案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傾聽群眾呼聲,不斷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正,讓應急預案更有操作性、針對性、及時性;另一方面,無論多好的應急預案,都需要嚴格執(zhí)行才能見實效,都需要嚴肅的問責機制作為保障。各地需要在落實上出實招,讓應急預案真正起到應急的效果。
要讓應急預案發(fā)揮效力,不能僅僅依靠某個部門單打獨斗,而是要打一場全民參與的攻堅戰(zhàn),對于群眾反映的問題嚴肅查辦,讓公眾成為推動防治大氣污染應急預案落地生根的強大力量。長遠來看,依靠應急預案治理霧霾還遠遠不夠。風來霾散藍天重現(xiàn)之時,不能深呼吸幾口就忘了心肺之痛。加快調整經(jīng)濟機構和能源結構,加快產(chǎn)業(yè)升級轉型,加大節(jié)能減排力度才是治本之策。(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霧霾 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