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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奸殺”蒙冤入獄18年 獲150萬國家賠償(圖)
陪伴
“他對這個社會毫無戒心”
“失去的東西,你也找不回來。時間,親情。”王本余說,如果小華愿意回到他身邊生活,養(yǎng)他的老,“我肯定不會讓她過得比別人差”。
三個月前,61歲的王本余有了新伴侶。
身在深圳的重慶女人楊曉梅看了報道,寫信想和王本余交往,還寄了照片。王本余覺得挺好,但幺妹王秀蘭勸他,人離得老遠,怕不可靠。
王秀蘭會給大哥把關,“年輕的不找,沒收入的不找。”哥哥坐過牢,還上了年紀,上門的女人很可能是圖錢。
王本余聽了妹妹的話,打電話拒絕了。
三個月前,楊曉梅來到遂寧,“我自己有退休金,不花你的錢。”離婚后,楊曉梅說她只想找個老實人。
王本余見人都來了,“相處相處吧。”
這三個月里,王本余挺中意楊曉梅的,“她比我大兩歲,但比我個兒高,更重要的是,在街上,她愿意和我走在一起。”
在楊曉梅眼里,王本余老實得過頭了,對這個社會毫無戒心。
不久前,曾和王本余一起坐過牢的同鄉(xiāng)找他,托他給找個對象。王本余上心,到處和親戚打聽。
“那人以前犯的是‘拐賣人口罪’,人販子啊。”楊曉梅提醒。
“誰不犯錯,人家都改造好了。”王本余不在乎。
到銀行取錢,他總記不住密碼,后來索性設成身份證號后6位。
取錢時,他掏出身份證,一個數(shù)一個數(shù)地看著輸,全然不顧身后排隊的人。給陪他取錢的楊曉梅急壞了,催著他趕緊改密碼。
見他要往卡上寫密碼,楊曉梅趕緊攔下,“要記在心里,不要讓人知道。”
兩個人也會有分歧,去了趟九寨溝,楊曉梅覺得風景好,王本余覺得他從小就在山里長大,去那旅游是花錢買罪受。
他向往繁華的大城市,想去深圳和香港,要是能出國,就想去新加坡,“聽說那是全世界法律最健全的國家。” (文中楊曉梅系化名)
【新聞鏈接】
我國去年糾正12起重大冤案
2014年保持了十八大以來加速糾正冤假錯案的勢頭,這一趨勢在年末經(jīng)由呼格吉勒圖沉冤昭雪推向高潮。根據(jù)公開報道不完全統(tǒng)計,2014年有12起冤假錯案得到糾正。
司法機關和冤假錯案的當事人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綜合這12起案件,9個省份的各級法院一共審理了58次,平均每起案件需審理近5次;當事人從被警方確定為犯罪嫌疑人到被法院宣告無罪或檢察機關撤訴后被取保候審,平均需要10年的時間。
13位冤假錯案當事人中,4人一審被判死刑,5人一審被判死緩,1人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最終都因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被法院宣告無罪或檢察院撤回起訴。
12起案件多遵循“疑罪從無”的原則得以改判或直接撤回起訴。刑訴法學者毛立新認為,冤假錯案以“疑罪從無”的理念糾正更具標本意義,“不是所有冤案都具有王者歸來、死者復活的幸運,還有更多已申訴多年的疑案”。(綜合澎湃等報道)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男子蒙冤入獄18年 奸殺 150萬國家賠償 川版趙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