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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干部舉報上級 “防彈衣”護身折射了啥?
新京報新媒體記者日前獨家獲悉,湖南省新邵縣基層紀檢委員楊斐,由于頻遭電話恐嚇,已穿防彈衣一個多月。此前,楊斐曾向新邵縣紀委實名舉報上級領導。邵陽市、新邵縣紀委相關負責人今天下午告訴新京報記者,已對被舉報人的違紀問題立案調(diào)查。(12月16日,新京報)
“防彈衣”,本是部隊、警察等用以防身的裝備,如今,就連“實名舉報”的信訪者,也以此護身,更何況還是基層紀檢員,不得不讓人汗顏。到底是信訪人舉報作秀?還是被舉報的“上級領導”果真膽大包天,膽敢公然打擊報復?很是讓大眾質(zhì)疑。舉報者“防彈衣”護身,的確值得深思。
眾所周知,當前我國改革發(fā)展已進入關鍵期、深水區(qū)。這是一個黃金發(fā)展期,也是一個矛盾凸顯期。“民告官”案件數(shù)量和關注度的上升,深度折射了“官本位”向“公民本位”的轉(zhuǎn)變。越來越多的民眾在遭遇“官害”時,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也就有了湖南省新邵縣基層紀檢委員楊斐曾向新邵縣紀委實名舉報上級領導。然而,頻遭電話恐嚇,已穿上一個多月“防彈衣”的奇葩之事,確實令人震驚。
毋庸置疑,在當前反腐的高壓態(tài)勢之下,受賄這樣的典型行為是不可能有好結(jié)果的,既然已經(jīng)有人進行舉報,相關被舉報公職人員就應該主動站出來,交待清楚事實真相。選擇沉默的方式只會令事件進一步惡化,引來更大的輿論關注。如果相關人員確實沒有受賄,就應該主動站出來澄清事實,證明自己沒有受賄,讓誣告之人受到處罰,還自己一個清白。如果舉報確實屬實,也應該主動承認事實,爭取坦白從寬,配合紀委部門的調(diào)查,爭取改過自新。
據(jù)悉,舉報上級領導的楊斐已穿上一個多月“防彈衣”后,邵陽市、新邵縣紀委相關負責人16日下午告訴新京報記者,已對被舉報人的違紀問題立案調(diào)查。筆者認為,這是很不正常的。作為監(jiān)督機構與執(zhí)法機構,對于群眾的舉報,理應第一時間受理,安排相關人員著手進行調(diào)查,把事情查個水落石出。想必,大家應該還記得,貴州甕安縣發(fā)生的打、砸、燒群體性事件及云南孟連縣的警民沖突事件。這些事件有其必然性:由于公民與行政機關之間積累的矛盾沒有得到及時化解,有時只要有一根“火柴”,便能激化雙方矛盾,產(chǎn)生難以預料的后果。因此,民告官也好,實名舉報也好,都要及時處理,否則只會失信于民,影響官員和政府的形象,甚至激化官民之間的矛盾。
筆者認為,舉報者“防彈衣”護身現(xiàn)象,絕不是一個笑柄,其折射了“貪官危害”之重、監(jiān)督之疏,到現(xiàn)在還敢不收手、不收斂,根本不聽中央的三令五申。顯然,作為機關單位,在內(nèi)部人員被人舉報之時,應該主動擔負起責任,找到相關人員了解情況,弄清事情真相,并且公布于眾來緩和輿論的壓力。唯有讓相關人員配合紀委及媒體的監(jiān)督,爭取讓事件早日有個結(jié)論,民心方能安定,社會自然更加和諧。
編輯:曾珂
關鍵詞:紀檢干部舉報上級 防彈衣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