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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行法治的航標 依法治國的宣言——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誕生記
清晰的藍圖 有力的引領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旗幟鮮明回答依法治國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廓清了前進道路上的思想迷霧
道路決定命運,道路開創(chuàng)未來。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路錯了,提什么要求和舉措都沒有意義。道路問題不能含糊,必須向全黨全社會釋放正確而又明確的信號。
中國應該走一條什么樣的法治道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明確回答:
新中國成立65年,改革開放36年,法治建設取得的成就歸結起來就是一條——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條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鮮明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這是一條既立足中國基本國情,又借鑒國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正確之路,一條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由之路。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猶如一條紅線,貫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總任務、總布局,使全會決定三大板塊、七個部分形成有機整體。
圍繞紅線,全會決定深刻闡述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指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路徑,澄清了社會上一些長期存在的模糊認識。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個全面”的邏輯聯(lián)系愈發(fā)清晰——
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全面深化改革的閘門,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高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旗幟,兩次全會、兩大主題、兩份決定,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總體戰(zhàn)略在時間軸上順序展開,在邏輯層面環(huán)環(huán)相扣,形成了推動實現(xiàn)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藍圖的姊妹篇。
改革是法治的推進器。
翻開全會決定,從“依法賦予設區(qū)的市地方立法權”到“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到“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
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力透紙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如大鵬之兩翼,如戰(zhàn)車之兩輪,共同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順利實現(xiàn)。
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系正本清源——
“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幸福所系、利益所系”。
“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
全會決定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理直氣壯作出了回答。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xiàn),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全新命題首次提出——
“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內涵清晰、要求明確。
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一字之變,折射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道路上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意味著,不僅要制定出法律,更要實施法律、遵守法律、落實法律,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明確政治保證、體制機制、工作布局和努力方向。
尤為引人注目的是,將黨內法規(guī)體系納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范疇,表明我們黨對法治建設規(guī)律、共產黨執(zhí)政規(guī)律有了更加成熟而深刻的把握,樹立起更加堅定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四中全會決定誕生記 法治國家 依法治國 奉法者強則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