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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各類救助資金全部發(fā)放到位
蘭州市民政局積極開展 " 我為群眾辦實事 " 活動,將 " 提高城鄉(xiāng)低保、特困供養(yǎng)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 列為 2021 年為民興辦實事內容,從社會救助政策執(zhí)行、過程監(jiān)督、日常管理等方面精準發(fā)力 , 各類救助資金全部發(fā)放到位。
年初,蘭州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印發(fā)了《關于做好 2021 年提高城鄉(xiāng)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標準工作的通知》,確定 2021 年全市城市低保標準提高 8%,五區(qū)由每人每月 783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846 元,三縣由每人每月 589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636 元;農村低保標準提高 8%,由每人每年 4428 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 4788 元,一、二類低保對象月保障標準由 369 元、350 元提高至 399 元、378 元(即年保障標準分別由 4428 元、4200 元提高至 4788 元、4536 元),三、四類低保對象不再提高;城市和農村特困供養(yǎng)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年 12215 元、5757 元分別提高到不低于 13198 元、6224 元,照料護理標準根據(jù)具備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種情形分為三檔分別由每人每年不低于 1440 元、2640 元、3840 元提高到不低于 1680 元(每月提高 20 元)、3360 元(每月提高 60 元)、4800 元(每月提高 80 元),即月人均不低于 140 元、280 元、400 元。
為此,蘭州市民政局采取 " 走出去、沉下去 " 的方式,深入各區(qū)縣對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社會救助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輪訓,累計培訓達到 500 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基層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政策把握的能力和靈活運用政策解決問題的水平。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指導區(qū)縣積極開展 " 黨建 + 救助 " 工作機制,充分利用黨員示范崗和黨員志愿服務工作,建立了區(qū)、鎮(zhèn) ( 街道 ) 、村 ( 社區(qū) ) 的 " 實踐中心 - 實踐所 - 實踐站 " 三級組織體系,廣泛開展救助政策宣傳。同時,簡化工作流程,縮短救助時限,全面推進社會救助業(yè)務 " 線上辦 ",采取工作人員引導、協(xié)助的方式,鼓勵社會救助申請對象通過甘肅政務網線上辦理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各類救助服務事項,進一步增強了救助工作的透明度。
截至目前,蘭州市民政局累計為 3.7995 萬戶 7.5621 萬名困難群眾發(fā)放資金 11651.35 萬元,其中城市低保對象 1.7225 萬戶 3.1941 萬人,發(fā)放資金 6506.82 萬元;農村低保對象 1.6439 萬戶 3.9173 萬人,發(fā)放資金 3797.09 萬元;城市特困供養(yǎng)對象 1118 戶 1123 人,發(fā)放資金 506.15 萬元;農村特困供養(yǎng)對象 3213 戶 3384 人,發(fā)放資金 841.29 萬元。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救助 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