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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窟上的“前車之鑒”莫當兒戲
近日,在北京展覽館后湖冰面上,一中年男子不慎墜入冰窟,路過的市民聯(lián)手展開救援,順利將其救出,落水者并無大礙。事發(fā)后,媒體的記者回到事故發(fā)生地點,發(fā)現(xiàn)仍有市民在冰面上釣魚嬉戲。(1月7日《北京青年報》)
冰上飛舞、冰下釣魚是不少北京人童年的冬日記憶。冰上嬉戲的樂趣,旁人不難理解,只是任何游戲必須建立在安全之上。既然事發(fā)地有“前者之鑒”,為何依舊有人“欣然前往”?其中恐怕不僅僅是“好了傷疤忘了疼。”
每一個冬季,都會發(fā)生各式各樣的“冰窟吃人”事件。有新聞報道,就上個月初,遼寧鞍山就發(fā)生了市民掉進冰窟的事件,而為了營救落水的市民,有一位年僅23歲的消防員在營救的過程中不幸犧牲。但凡有人墜入冰窟的地方,冰面往往都不會太厚,可以說大家落水的幾率都是一樣,為什么還有市民繼續(xù)游玩?
不妨思考一下,事故不成警醒,原因無非有兩方面。一方面是不知道有人曾落水。當游玩的習慣與未知的危險碰撞時,往往不把危險當放在心上。另一方面則是知道有人曾落水,可心存僥幸心理,將危險置之度外。無論如何,這些都是安全意識淡化的結果。而在龐大的游玩人群面前,如何發(fā)揮案例的警示作用,則需要下一點功夫和力度。
數(shù)十米的橫幅,不間斷的廣播,也許都沒有一個實實在在的案例更富有警示性。相關部門除了要廣泛宣傳安全提示,還需要拓寬事故案例的影響性。通過利用好社交網(wǎng)絡,經(jīng)由短視頻、朋友圈,在當?shù)厣鐓^(qū)范圍內(nèi)迅速傳播,鼓勵救人者與被救者向身邊的人宣揚冰上游玩之害。只有讓事故“耳熟能詳”,才能將危險放在心上。
同時,除了宣傳事故本身,還根據(jù)情況需要抓住帶動他人參與的“少數(shù)人”。例如,抓住鼓勵購買冰車、冰鞋的人;抓住少數(shù)不顧自身危險,破壞冰面,引誘他人參與的人;抓住自己“作死”,嘩眾取寵,引動旁人注目的人。安全宣傳和安全管理必須同步跟上,出現(xiàn)一點漏洞,都有可能釀成下一個悲劇。
“如履薄冰”不僅僅是一種生活狀態(tài),它還是一種心理反應。讓每一個在冰面上運動的人,都有“如履薄冰”的意識,則是有關部門需要做到的目標。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冰窟 前車之鑒 兒戲 市民 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