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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修訂兒童大病救助細則
本報訊 (記者程守勤 通訊員蘇敏軒)近日,江蘇省民政廳、慈善總會聯(lián)合召開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項目政策視頻培訓會,對新修訂的《江蘇省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實施細則》進行解讀?!都殑t》明確,兒童大病慈善救助政策將與醫(yī)保、大病保險政策等有效銜接,讓更多患兒享受到快捷、公平的救助。
此次修訂的《細則》共有4個亮點:修訂了患兒救助條件,家庭經(jīng)濟狀況和大病范圍設置更加合理。修訂了救助標準,慈善救助更加精準。修訂了申請、救助程序,提升了慈善救助時效。修訂了資金構成和省級資金承擔比例,資金募集更加靈活。例如,低保邊緣家庭患兒醫(yī)療費用自負部分由省、市、縣(市、區(qū))慈善救助資金資助40%,其中,省級慈善救助資金救助自負部分的28%,救助上限為6萬元,進行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重大手術的患兒,經(jīng)申請報批后當年度救助上限為12萬元;市、縣(市、區(qū))慈善救助資金救助自負部分的12%,救助上限由各地根據(jù)當?shù)刭Y金募集情況并按比例參照省級救助上限制定。
據(jù)介紹,2010年,江蘇建立全省統(tǒng)一的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截至2018年8月,該省兒童大病慈善救助項目共救助患兒21973人次,省級發(fā)放救助金1.62億元,個人累計救助金額最高達40多萬元。
編輯:趙彥
關鍵詞:江蘇 修訂 兒童大病救助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