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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對武漢原副市長李忠等2人決定逮捕
原標題:檢察機關對武漢原副市長李忠等2人決定逮捕
中新網(wǎng)9月10日電 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網(wǎng)站消息,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湖北省武漢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忠,武漢港航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決定逮捕。
湖北省武漢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忠(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湖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jīng)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咸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忠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武漢港航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湖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jīng)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咸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謝宗孝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檢察機關 李忠 決定 武漢 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