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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陪護”落實前景如何
據新華社報道,目前我國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包括黑龍江、福建、河南、湖北、廣東、重慶等。如黑龍江規(guī)定,獨生子女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這些年,輿論一直呼吁設立獨生子女陪護假,并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門就此建言獻策。所以,此番8個省份給予立法明確,無疑值得稱贊。
不過,立法之后,重在落實。眾所周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頒布實施多年,可落實的情況依然不夠理想。如今,“帶薪陪護”的實施前景會樂觀嗎?
不得不承認,“帶薪陪護”對于有些單位尤其是企業(yè)的壓力是比較大的。60歲以上老人生病住院實屬正常,而他們的子女目前在單位和企業(yè)中正是中堅力量,如果今天這個人請假陪護,明天那個人請假,除了增加單位經濟方面的負擔,有時候工作可能真不好安排。
不斷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包括增加休假,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保證勞動者的權益,讓休假制度既人性化,又好落實,不僅僅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以“帶薪陪護”為例,獨生子女的父母當年響應國家號召,為控制人口過快增長作出了貢獻?,F在他們老了,除了子女盡孝道,用人單位為員工盡孝提供條件外,國家和政府也應該分擔一部分,比如可以考慮通過財政補貼、減免稅費等方式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或將補貼發(fā)放給獨生子女,以彌補他們因請假陪護帶來的損失。
這些年來,有關增加休假的建議和地方立法不少,用意很好,怕就怕用人單位消化不了、承受不了、實施不了。增加休假自然應該肯定,但也要防止出現立法機關“請客”,最后都由用人單位“埋單”的情況。說到底,勞動者福利的增加不能僅僅依靠用人單位,還需要政府相關部門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大家共同努力,讓相關規(guī)定、待遇從紙面上走進現實中。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帶薪陪護 落實 前景 用人單位 獨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