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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諷“公租房建游泳池”,太不厚道
近日,有市民在重慶市沙坪壩區(qū)政府公開信箱里發(fā)文稱,重慶在全國是有名的火爐城市,每年夏天都要連續(xù)高溫達40度。中低收入群體公租房小區(qū)住戶有六七萬人不等的特大小區(qū),為什么都不修建游泳池?對此,沙坪壩區(qū)政府網(wǎng)上回應稱,公租房目的讓人民群眾滿足基本生活保障,共建小康,因規(guī)劃公租房用地有限,無相關修建游泳池先例,如來信人對居住環(huán)境不滿,建議自行購買帶有游泳池的高檔小區(qū)住房,即可解決相關反映問題。(8月31日北青網(wǎng))
住在公租房的居民希望公租房能修建游泳池,不少網(wǎng)友認為這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而沙坪壩區(qū)政府的回復也很有意思,讓來信人自行購買帶有游泳池的高檔小區(qū)住房。不少網(wǎng)友為沙坪壩區(qū)政府的回復叫好,但我覺得這一回復顯得有些不“厚道”:明知住公租房的人都是中低收入者,他們怎么能買得起高檔小區(qū)住房?回復含有嘲諷意味。
在現(xiàn)在的條件下,囿于規(guī)劃公租房用地有限等因素,在公租房修游泳池確實顯得是奢望,但對于萬千公租房的住房來說,他們希望公租房能修建游泳池,他們追求更好的生活質量,這表達的是一種正當訴求。
修建游泳池并非是什么太離譜的要求,修建游泳池不是修建高爾夫球場,不是希望在公租房修建高檔會所、高檔酒店等等。這樣的要求并不過分。一些公租房小區(qū)動輒便有六七萬人,屬于特大小區(qū),這么大的小區(qū),要求修建一個泳池,這并不是過分要求,甚至可說是剛需。尤其是對很多租住公租房住戶的孩子來說,在夏天如果有一個泳池可以游泳,能夠促使他們加強身體鍛煉,而一些孩子溺亡悲劇的發(fā)生,也與缺乏游泳池從而導致孩子更多地去野河野湖游泳有關,要知道很多孩子都有愛好游泳的天性。
所以,就算現(xiàn)在沒有條件為中低收入群體入住的公租房配套建設游泳池,也要懂得尊重他們的合理訴求,要能對他們追求更好生活質量予以尊重。
一些人對弱勢群體總抱有偏見,認為他們就不應該有更高追求,不管是住公租房的中低收入群體,還是領取助學金的貧困學生,不少人對他們都抱有偏見,總不能抱著對他們平等相待的態(tài)度。如有些學校對買電腦、買智能手機、或午餐多吃了一兩塊錢的貧困生取消助學金等等。這種做法,無視貧困學生、中低收入群體的正當訴求,甚至想剝奪掉后者的基本生存權利。
可以比較的是,一些發(fā)達國家的公租房修建得如豪宅,鑒于國內的實際情況,沒有指望把公租房修成“豪宅”,但起碼要能端正態(tài)度,要能尊重弱勢群體的正當訴求。要認識到,住在公租房的居民,他們也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在公租房建設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需要再接再厲,也要注意聽取公眾意見,爭取讓公租房變得更宜居,更能滿足中低收入群體的居住需求。
不能把公租房、助學金等,當成是對弱勢群體的施舍,并在后者面前表現(xiàn)得高高在上、盛氣凌人。讓弱勢群體住上公租房、用上助學金,這是讓他們分享改革紅利,是出于公平正義的保障,這是他們應得的,沒人有資格面對他們有道德優(yōu)越感,沒人有資格對他們指手畫腳。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租房 游泳池 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