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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名領導干部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
本報訊(記者 劉正軍 通訊員 王學義)近日,河北省紀委公開通報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其中,廊坊市物價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建新因本單位人員超標準占用辦公用房、長期脫崗等問題被問責。
經(jīng)查,2016年11月14日,廊坊市物價局對辦公用房進行自查整改,并要求各部門申報同屋辦公人員,工作人員薛某上報與另一同事共用一間辦公室。12月15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廊坊市物價局辦公用房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該辦公室實際由薛某一人使用,屬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此外,廊坊市物價局還有3名工作人員長期不上班,且未履行請假手續(xù)。黃建新作為市物價局黨組書記、局長,市物價局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未正確履行職責,對上述問題失察和處置不力。2017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黃建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其他被通報的典型問題還有:武強縣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建國對本單位超標準裝修辦公用房,違規(guī)向下屬單位攤派費用,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無極縣北蘇鎮(zhèn)紀委書記錢彥忠未對反映某村干部的問題線索深入調查核實,即向縣紀委匯報沒有發(fā)現(xiàn)明顯違紀行為,因落實監(jiān)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固安縣檢察院時任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德峰因研究決定本單位人員違規(guī)配備使用公車等問題被問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武安市發(fā)展改革局副局長張軍因公務接待中違規(guī)提供高檔煙酒問題被問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仍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的問題。”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必須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要用好問責這個利器,嚴格落實問責條例,層層傳導壓力,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落實 問責 物價局 河北 領導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