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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不能丟失“可視性”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人把審美問題看成是一個非常復雜和專業(yè)的問題。這種認識,是將審美知識與審美情趣混為一談的矯情。為什么說是矯情?故作姿態(tài)而已。不過,在談到中國的繪畫藝術時,許多人都直率地說:“我不懂畫,不懂中國畫里的意境,只要畫得像,畫得栩栩如生,我就認為是好畫?!边@是很普遍的大實話,也反映出我們把繪畫藝術玩弄得太玄乎。難道欣賞繪畫還要一大堆的專業(yè)知識嗎?依我看來,這是不必要的。如果,我們將審美解釋為視覺愉悅的過程,這就通俗了。
審美,首先是審,用無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關系欣賞美,即是審美。
簡單地說,繪畫作為一種造型藝術,它具有再現(xiàn)社會生活的圖像功能,其主要審美特征是可視性。繪畫不同于其他造型藝術。如建筑和雕塑占有三度空間,而繪畫只占有一個平面的二度空間,但通過運用各種繪畫語言、線條、明亮、透視、色彩等,可以在平面上造成人們感官上的幻覺,使二度空間產生三度空間感。因為繪畫在平面上能夠塑造出各種可見的形象,所以它的可視性十分廣泛。既然,繪畫是一種造型藝術,那么有什么看不懂的呢?如你去買一件衣服,還要請一位裁縫同去嗎?除非你自己就是裁縫,想必買衣服只要自己滿意就好。當然,也有不少人買衣服是需要別人做參謀,這是一種關注群體審美的潛意識,是自己缺乏個性的行為表現(xiàn)。繪畫藝術也是如此,品評就在中國審美文化的玄妙之中,其特征就是中國的文化性。
從文化的角度來看,中國人的審美思維與傳統(tǒng)文化息息相關,文化構成了我們的審美情趣,從而形成了一種大眾文化性的審美特征。宣揚莫大于言,存形莫善于畫。這是西晉文學家陸機對繪畫功能的解釋。確實,繪畫藝術的可視性可以高于現(xiàn)實生活中所見到的事物形象。它是客觀事物在畫家思維中反映的產物,不單單是對客觀事物純粹的模仿,而是參與畫家主觀的感受與評價,經過藝術勞動塑造出比現(xiàn)實生活更聚集、更具體、更典型,上升到具有審美價值的藝術形象。
同時,繪畫的可視性還不受限于畫面上表現(xiàn)的可見事物,描繪的是靜態(tài)的視覺藝術形象。雖然在表現(xiàn)人物與事件的發(fā)展過程上有一定的范圍性,但畫家選擇的是最富有概括性和表現(xiàn)性的瞬間情景,由此使欣賞者聯(lián)想到雖未出現(xiàn)而又與畫面形象有聯(lián)系的事物。這就是中國繪畫藝術中“畫外有畫”的審美思維。
如果繪畫失去了可視性,那么也就失去了審美價值。繪畫作為造型藝術,寓情性則是畫家在認識生活基礎上的再現(xiàn),這是對某些事物的感受而產生激情的產物。畫家的藝術勞動是自身對生活中各種真與善、美與丑的現(xiàn)象進行審美評價,由此產生強烈的愛憎感情與之緊密相連。
這與清末民初的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所說“感物而動,情即生焉”是相通的。這是畫家運用借景抒懷、直抒胸臆、寓情于景、情景相生等情景結合的方式來暢敘幽情,托出作品的主旨。說白了,中國繪畫中的意境思維就是畫家借用寓情的手法繪畫,抒發(fā)的是自己復雜的精神活動。簡要地說,自魏晉時期之后,中國繪畫開始進入了自覺時代。中唐以后,中國繪畫的演變和發(fā)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文人士大夫的審美價值取向,品評理論中的“逸格”論由此誕生。到宋代以后,中國繪畫才算完全進入自覺的成熟時代。在南齊畫家謝赫提出“六法”的品評繪畫標準之后,初始于唐代,完備于宋代的“逸、神、妙、能”的“四格”畫論,是中國美學史上影響最大的學說,也確定了唐宋及此后中國繪畫美學批評的基調。這也是中國藝術家與其藝術精神的和諧之處。
編輯:楊嵐
關鍵詞:繪畫 審美 中國 繪畫可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