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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依法作出授權決定 為改革先行先試提供依據(jù)
3月8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于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關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說明。
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 謝環(huán)馳 攝
以下為直播實錄
張德江:(二)依法作出授權決定,為改革先行先試提供依據(jù)。常委會作出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確定在北京等18個城市開展試點工作。同時,總結2014年授權在上述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經驗,將此項試點納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范圍并加以擴大完善,按照新的試點辦法繼續(xù)試行。分別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情況、關于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情況的中期報告,要求進一步加強指導監(jiān)督,全面評估試點成效,為修改完善相關法律積累經驗。
為依法推進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改革試點、生育保險和基本醫(yī)療保險合并實施改革試點、軍官制度改革試點等工作,常委會分別審議通過3個決定,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guī)定,保證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編輯:梁霄
關鍵詞:授權 改革 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