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廣東江門市委原常委王積俊嚴重違紀被雙開
新華社廣州12月15日電(記者毛一竹)廣東省紀委15日對外通報,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江門市委原常委王積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并決定給予王積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王積俊曾任廣東江門市委常委,蓬江區(qū)委書記、區(qū)人大常委會主任。經查,王積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黨員領導干部財物,涉嫌犯罪。
廣東省紀委認為,王積俊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作出以上處理。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江門市 王積俊 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