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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師表言傳身教 高雅校園廉潔從教
(原標題:“助教款”是補課費穿馬甲)
這幾天在陜西綏德中學高三學生群里,討論最多的就是學校要求一千多名高三學生每人最低繳500元“助學助教款”的事兒。據悉,11月2日下午,綏德中學舉辦高三年級成人禮,而在當天上午,高三學生家長被召集開家長會,并由各班家長委員會出面收錢,稱這個錢是給老師的“辛苦費”。對此,綏德縣教育局黨總支書記霍亞利稱,該行為明顯違規(guī),將安排人員調查,如查實將要求退錢。(11月3日《華商報》)
據報道,2日上午,在綏德中學高三(17)班,該班一位代課老師現(xiàn)場對家長表示,學校補課都是為了讓孩子考好,“現(xiàn)在不少孩子也在外面補課,費收得更高,家長應該慶幸能靠上綏德中學這棵大樹”。從該位老師的表述中可以看出,該校要求高三學生每人最低繳500元“助學助教款”,是對老師對學生補課辛苦進行“慰勞”與“回報”,說白了就是“補課費”。
當前教育部門明令禁止學校與教師補課行為,禁止向學生收取補課費,于是該學校與教師便將“補課費”名稱改換為“助學助教款”,讓被明令禁止的“補課費”穿上“助學助教款”的馬甲,實際上是補課費在“借尸還魂”。而蓋學校與教師這樣做的目的,無疑是想通過改換補課費名稱掩人耳目,達到既收取補課費,又能逃避監(jiān)管與處罰的目的。
事實上,一方面教育部門明令禁止學校與教師補課行為,禁止向學生收取補課費,另一方面,教好學生,提高學生的成績,是學校與教師的應盡義務,所以,即便是對高三年級學生,為了提高其高考競爭力,學校與老師在不違反規(guī)定情形下,適當對其進行課余輔導,也不應該收取或變相收取補課費,經由亂收費增加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
對于類似綏德中學這樣向學生收取補課費或變相收取補課費行為,各地教育部門應當依規(guī)依紀嚴肅查處,除了要將收取的費用退給學生或其家長之外,還應嚴厲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各地各學校各班級家長委員會也有必要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經由有效監(jiān)督,保障學生及其家長權益免受侵犯,配合教育主管部門整治,杜絕收取補課費或變相收取補課費行為發(fā)生。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補課費 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