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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報4起違反換屆紀律典型問題
新華社長春10月13日電(記者李雙溪)日前,吉林省紀委通報了今年以來查處的4起違反換屆紀律典型問題。
吉林市船營區(qū)政法委原副書記崔延軍、歡喜鄉(xiāng)原黨委書記洪浩等人干擾村委會換屆選舉問題。2016年初,歡喜鄉(xiāng)銅匠村村民宋寶有為競選該村村委會主任職務,通過該鄉(xiāng)遠大村支書禚春吉找到歡喜鄉(xiāng)原黨委書記、時任船營區(qū)政法委副書記崔延軍幫忙做工作。2016年3月8日,崔延軍同洪浩、禚春吉、新林村支書馮俊、宋寶有等人共同商議并為宋寶有拉票,干擾村委會換屆選舉,引發(fā)村民多次上訪,造成不良影響。崔延軍、洪浩還因其他嚴重違紀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禚春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馮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農安縣小城子鄉(xiāng)李林通村原黨總支部書記胡基忠等人干擾村黨組織換屆選舉問題。2016年4月12日,李林通村召開村黨組織換屆選舉民主推薦會,胡基忠默許其女婿李廣東將本村7名黨員帶離小城子鄉(xiāng),致使8名黨員未能參加會議,干擾村黨組織換屆選舉,造成不良影響。胡基忠受到撤銷村黨總支部書記職務處分,李廣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鄉(xiāng)政府主任科員、駐村換屆工作組組長孫仕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鄉(xiāng)黨委書記韓立凱被誡勉談話。
安圖縣二道白河鎮(zhèn)寶馬村黨支部副書記孫安國為他人拉票,破壞選舉秩序問題。2016年3月至4月,孫安國在寶馬村村委會換屆選舉期間,為幫助村委會主任候選人王某當選,采取向部分村民打招呼、贈送米面、承諾辦理征地后期安置保障金等方式進行拉票。因破壞選舉秩序,孫安國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公主嶺市范家屯鎮(zhèn)郜家村村民姜曉慶、郭少華采取威脅、賄賂手段拉票,破壞選舉秩序問題。2016年3月28日左右,姜曉慶為當選村委會主任,委托郭少華為自己拉票賄選。郭少華在給村民李某200元遭到拒絕后,又以姜曉慶當選后將取消其母親低保資格相威脅。姜曉慶還出資6300元委托郭少華分別發(fā)給12名村民,并按每張選票100元發(fā)給其他村民。因破壞選舉秩序,姜曉慶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0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郭少華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7日、罰款200元,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吉林省紀委在通報中指出,以上4起違反換屆紀律典型問題,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必須堅決查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吉林 換屆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