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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fā)房產證“下崗”系誤讀 舊證仍有效不必更換
中安在線訊 據蚌埠新聞網報道,隨著不動產權證書陸續(xù)發(fā)放,與其有關的話題成為近期各方關注的焦點。一些類似“以后房產證寫誰名都沒用,有不動產權證書房子才歸你”、“房產證作廢”、“房產證下崗”等說法的出現,混淆了概念、誤導產權人。已發(fā)房產證“下崗”系誤讀。
“是不是房產證無效了,必須要去換不動產登記證?都說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都不算數了?!弊罱忻裰炫靠吹搅撕芏嗯笥讶χ修D發(fā)的消息后,產生了一些疑惑。
“房產證上寫著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不動產登記證頒發(fā)不是對已經確權進行否定,而是要優(yōu)化辦證程序?!卑霾菏胁粍赢a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沈慶成介紹,不動產登記證書登場后,并不意味著房產證“下崗”,以后買房子拿的是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停止頒發(fā),但是已經頒發(fā)的房產證并不作廢。辦不動產登記證很“經濟”
今年1月27日,蚌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已經成立,當天就有市民領取了不動產登記證。據該中心統(tǒng)計,截止到8月31日,蚌埠市已頒發(fā)了28000多份不動產登記證書。
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實行“雙證合一”后,不僅快,而且辦證人能少跑路。分散登記時,在農村,當事人就要分別到4個不同的部門辦理不同證件:住房要到房產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宅基地要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承包的土地要到農業(yè)部門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栽種的樹木要到林業(yè)部門辦理《林權證》。
在城市,當事人最少要辦兩個證:到房產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各種證書繁多,不僅增加了群眾辦證的不便,而且增加了其時間和經濟成本。
統(tǒng)一登記后,在統(tǒng)一不動產登記依據的基礎上,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證和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的統(tǒng)一,逐步實現一個窗口對外,減少辦證環(huán)節(jié),方便企業(yè)和群眾。
辦證省事了,也更便宜了。對于市民來說,遇到買賣、互換、贈與、繼承、分割(離婚析產)、合并、司法裁定、企業(yè)分立合并、作價入股等情況時,以往辦證時,辦《房屋所有權證》要花80元,辦《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時要花30元,一共110元?,F在一本《不動產權證》就搞定了,僅需80元。舊證仍有效不必更換
“房產證作廢將以新證逐漸代替舊證的形式完成。房地產不變更、不交易,仍然可以行使同樣的權利,老證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依然有效?!鄙驊c成介紹,頒發(fā)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絕大多數都是房地產交易、變更而產生。蚌埠市已開始正式啟用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業(yè)務在原有土地、房產、林地林權登記收件的基礎上,無需再增加其他的要件材料。
而原依法頒發(fā)的土地、房產、林地林權證等權屬證書永久合法有效。按“不變不換”的原則,產權人不變動,證書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也就是說,不管以后不動產權證如何普及,老的“房本”依舊有效,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xù)。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房產證 下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