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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署當前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和安全生產工作
新華社北京7月21日電 針對當前安全生產和防汛救災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民政部21日對各地民政部門作出部署,要求高度重視汛期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切實做好防汛救災和安全管理工作。
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門立即對汛期安全隱患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排查周邊地質災害隱患,嚴防各類次生災害發(fā)生。排查水、電、氣、防雷等各類設施安全隱患,嚴防因設施缺陷引發(fā)安全事故。對排查中發(fā)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立即進行整治,逐一落實整治責任、方案、資金和整治期間的防范措施。
民政部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氣象、海洋、水利、國土、安全監(jiān)管等有關部門的應急聯動,高度關注雨情、水情、汛情和險情,密切跟蹤暴雨、大風、高溫、雷電等災害性天氣過程和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等重大自然災害災情變化,認真研判自然災害引發(fā)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根據要求,各地民政部門應強化應急值守,一旦發(fā)生突發(f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災情、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落實救助方案,確保各類突發(fā)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發(fā)生地省級民政部門在4小時內向民政部報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最遲不得超過2個小時報告。
為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民政部指出,各民政服務機構內部要層層簽訂責任書,確保將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環(huán)節(jié)、每個崗位、每個具體人員,有效構筑各類民政服務機構防范和應對險情災情的安全防護網。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責任不落實、人員不到位和搶險救災不及時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對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責問責。(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民政部 部署 防汛抗洪搶險救災 安全生產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