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67號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已經(jīng)2016年2月3日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李克強
2016年3月10日(完)
編輯:王瀝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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