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城中村“居民待遇”事關社會公平正義
日前,8名來自廣州、佛山等地的廣東省人大代表共同約見省水利廳、住建廳、廣州市水務局等部門負責人,就城中村存在“喝水難”問題質(zhì)問:不少城中村“村改居”多年后,村民為什么還享受不到居民待遇?城中村改電改氣都能做到一戶一表,為何改水做不到?
作為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實施代表閉會期間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辦法后的首次約見,代表們的連串質(zhì)問可謂“刀刀見紅”。問題其實并不復雜,癥結在于政府只負責自來水通到行政村的投資,而從村到入戶的“最后一公里”則要村和村民自籌解決,最終集體經(jīng)濟不好的村承受不了負擔而轉(zhuǎn)嫁到村民身上,造成村民“喝水難”“用水貴”。
在人大代表痛訴現(xiàn)行村(居)供水模式的“六宗罪”中,最突出的就是供水方將“責任”切割得涇渭分明,供水方只在行政村裝幾個總表就拍屁股走人,總水表至入戶的維修、維護、管理、收水費等工作及費用則由村居委和村民承擔。由于村居委缺乏專業(yè)技術人員,造成漏水無法監(jiān)管、管理成本高、虧損嚴重等問題。同時,從村到戶的供水設施陳舊,水質(zhì)長年沒檢測,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問題是明擺著的,而據(jù)稱廣東2011年啟動的“村村通自來水工程”總投入約400多億元,都由政府來承擔難度較大,因此自來水從行政村入戶的費用要村民承擔“可能是全省大部分地方的基本模式”。這種官方自認的“基本模式”顯然僅停留在“拿錢說事”層面,無法繞開兩個最基本的拷問:同一城市傳統(tǒng)意義的“居民”享受自來水直接到戶待遇,“村民”為何被另眼相待?同樣是公共事業(yè),供電供氣能夠?qū)崿F(xiàn)用電和燃氣“進村入戶”,供水為何卻將“最后一公里”留給村民?
必須正視的是,隨著“村轉(zhuǎn)居”和城鎮(zhèn)化的推進,廣州等城市的不少“城中村”實際上已名存實亡,而與老城區(qū)街道和新建小區(qū)一樣成為城市成員。有的“城中村”經(jīng)“村改居”十多年之后還享受不到“居民待遇”,如何說得過去?就供水而言,政府部門單方將城中村劃定“紅線內(nèi)外”邊界,將原因推給城中村規(guī)劃落后以及歷史欠費沒法追繳等,這種“拿歷史說事”的說法歸根結底還是用老眼光看新時代,用舊思維看新問題,有推卸責任的嫌疑?!安荒苓x擇性經(jīng)營,有錢賺的就做,沒錢賺的就不做?!比舜蟠硭富蚴菃栴}的最好注腳。
時代在變,無論面對舊問題還是新現(xiàn)象,關鍵在于從怎樣的角度去審視和有無破題的責任感。時至如今,政府如果還沿用傳統(tǒng)意義的“村民”與“居民”概念來制定不同政策和決定公共福利的不同分配,已嚴重不合時宜。因為,這不僅涉及城中村居民“喝水難”“用水貴”的民生問題沒有任何理由不解決,而且人為將“市民待遇”分類別、劃等級涉及有悖社會公平的重大問題,其負面影響不可低估。
可以說,城中村或“村改居”村民用水上不能享受“居民待遇”,再次從一個側(cè)面反映出打破“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廢除影響社會發(fā)育各種制度障礙的緊迫性。只有跨越傳統(tǒng)的城鄉(xiāng)界別的藩籬,使每個人都公平享受公共服務、公共產(chǎn)品和公共福利,這才是真正意義的國民平權,并最終使社會公平正義成為所有人心中憧憬并致力捍衛(wèi)的常態(tài)。(牛日成)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城中村“居民待遇” 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