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踐行憲法原則推動核心價值觀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曾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強調:把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凝魂聚氣、強基固本的基礎工程,要用法律來推動核心價值觀建設。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任務,我認為,充分認識我國現(xiàn)行憲法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最終依歸,強調憲法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共同追求,是落實和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礎所在。
我國憲法已對核心價值觀主要內容有充分表述,應當強調核心價值觀的憲法依歸。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本質特征和全體人民理想追求的集中表現(xiàn)。在國家層面,表現(xiàn)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在社會層面,表現(xiàn)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個人層面,表現(xiàn)為愛國、敬業(yè)、誠信、友善。而我國憲法對其中最重要的部分都已有明確闡述:在《憲法》序言第7自然段,提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在《憲法》第一條和第三條,對“民主”進行闡述;第四條和第四十八條,對“平等”進行闡述;第四、第三十五、第三十六、第三十七、第四十、第四十七和第五十一條,對“自由”進行闡述;第五條,對“法治”進行闡述。
從中可以看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憲法中有明確而具體的表述,因而憲法則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集中體現(xiàn)和最高依歸。為此,鄭重建議在條件成熟時,修改現(xiàn)行憲法,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完整表述在《憲法》序言中。
核心價值觀的建設需要其他法律的引領、推進和保護。核心價值觀三個層面的內容完整,體系嚴密,應當在我國公法和私法制定過程中認真參照,形成傳統(tǒng)與創(chuàng)新相結合的法治原則。當前最為關鍵的就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xiàn)代化,應以國家治理原則,即法治原則的現(xiàn)代化為前提。其中,最重要的任務就是以憲法為核心,以其他法制為輔佐,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和保障體系,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為全體人民內心認同、積極踐行的規(guī)則和準則。
因此,建議在當前和今后的立法進程中,應凸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三個層面的要求,并具體體現(xiàn)為對公權力的約束以及對人民基本權利的充分保障上。
核心價值觀的生命力在于人民的自覺遵循。我們強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其落實的好壞、推進的有力與否,立法機構、司法機構和行政部門的表率作用是引領、是關鍵,但是全體人民的自覺踐行則是其真正的生命力所在。
因此,鄭重建議每年以12月4日國家憲法日為重要時間節(jié)點,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把憲法精神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的全過程。應倡導全體國民認真閱讀《憲法》,應在國家憲法日利用紙質與網(wǎng)絡媒體重新刊登《憲法》,應按照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決定》,要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和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國家憲法日進行莊嚴的憲法宣誓,推動憲法宣傳走進日常生活、走進社會方方面面,深入貫徹到法治宣傳的全過程,使法治信仰更牢固,使憲法意識更強烈,從而形成更有利于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社會氛圍。只有這樣,“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根本任務才能得到真正推進和落實,也只有這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才具有活的靈魂。
(作者系全國政協(xié)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協(xié)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社會主義學院院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憲法原則 核心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