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鄭州"皇家一號"案宣判:兩名主犯被判無期徒刑
原標題:鄭州“皇家一號”案今日宣判
今天上午9點,備受關注的鄭州“皇家一號”案在河南省新鄉(xiāng)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庭認定被告人陳加貴、王國付等11人犯組織賣淫罪,陳加貴還犯有非法經(jīng)營罪。其中陳加貴,王國付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余9人分別被判處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處以8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的罰款。11名被告不服判決,當庭表示將上訴。
“皇家一號”曾經(jīng)是河南鄭州最大的娛樂會所,因涉嫌色情違法行為,于2014年11月被河南警方查處。今天宣判的陳加貴等11人,均為“皇家一號”的高層管理人員,并持有會所一定股份。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加貴、任文模、王國付在娛樂場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jié)特別嚴重;被告人胡勇、張華偉、馬輝、張銀磊、高宇翔、黃憲輝、付立江、閆朋曉在娛樂場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賣淫罪。
被告人陳加貴非法經(jīng)營煙草專賣品,犯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400萬元;犯組織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被告人王國付犯組織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被告人任文模、胡勇、張華偉、馬輝、張銀磊、高宇翔、黃憲輝、付立江、閆朋曉犯組織賣淫罪,分別被判處10到15年有期徒刑,并處8至100萬元罰金。各被告人犯罪所得已凍結的548萬余元,扣押現(xiàn)金2萬余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在案扣押的涉案贓款727萬元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綜合央視 王冰 趙磊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皇家一號案宣判